賄貪故鄉?屏東1╱3鄉鎮市長涉弊
添加日期:2017年10月10日 瀏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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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【王己由╱台北報導】
屏東縣33個鄉鎮市,本屆竟有1/3鄉鎮市長涉及貪汙、賄選弊案等官司,儼然成為「賄貪故鄉」,凸顯地方鄉鎮市首長貪賄情況嚴重,廉政署前身的法務部政風司,多年前就曾做過研究,他們犯罪的主因,泰半原因是選舉要花錢惹的禍。
縣市政府所屬鄉鎮市,不論首長還是代表涉及貪瀆等弊案,早讓民眾見怪不怪,2011年才成立的法務部廉政署,其前身法務部政風司,就曾針對鄉鎮市長涉貪瀆、賄選不法案件做過調查和統計,發現在僅有北高兩直轄市的「兩都」時,全國319位鄉鎮市長及代表,5年內就有700多人次被移送法辦,涉案人之多令人咋舌。
這麼多的人涉案,扣除鄉鎮市民代表,民選的鄉鎮市長涉弊的人數還是不少,探究原因,歸納發現,這些鄉鎮市長因為都是選舉產生,為了勝選,往往花費鉅資選舉,當選就任後,為了償還選舉債或彌平選舉花費,就容易利用職權收取回扣、賄賂,從小額採購和工程發包搞鬼弄錢,可說「都是選舉花錢惹的禍」。
研究發現,使用執照依建築法及相關法規之規定,係由各地方自治機關依相關法規核發。部分工程建物的使用執照核發,須符合各項要件,但審核曠日費時,部分不符合之處,常又須迭經修改、補足,恐將造成興建者重大損失。
負有審核職責的地方政府機關於選舉時,即要求各該使用執照的申請者於選舉時支持,並允諾當選後,即協助順利取得使用執照,使業者不得不於選舉時全力支持。
而各地鄉鎮市長為順利尋求連任,對於鄉鎮市民的各項申請,均以從寬從優方式核准,並請求支持,以此行政裁量權之行使,作為請求支持的對價,除涉賄選外,也可能涉貪。
此外,鄉鎮市級行政首長選舉,除黑金也充斥暴力,對地方政治生態及公共建設施作品質,易產生劣幣逐良幣現象,使的基層選舉極易淪為貪汙腐敗、黑金政治的源頭。為改善選風和提升廉能,才會出現鄉鎮市長改為官派的聲音,但受地方派系反彈而未能實現。